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
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仲利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所代表之銀行團
申請美金中期貸款聯貸授信,期限3年,金額不超過(含)
美金250,000,000元,本公司對該額度提供保證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有效提高仲利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營運
資金之取得並擴大營業規模
10.具體目的:一般營運資金需求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契約起迄日期自動撥日起算36個月止匯率換算為USD1元兌TWD29.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