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內容:(一)依114年6月10日本公司董事長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4年06月20日至114年07月15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4年06月20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4年06月18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