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洪英超
(2)董事:黃景輝
(3)董事:劉明昆
(4)獨立董事:黃祥穎
(5)獨立董事:陳致成
(6)獨立董事:廖仁聖
(7)獨立董事:鍾燕宜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洪英超
天火數位(股)公司 董事長
遊戲浪潮(股)公司 董事長
亞璽友盟(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黃景輝
欣中天然氣(股)公司 董事會秘書
欣屏天然氣(股)公司 董事
(3)董事:劉明昆
弘光科技大學-多媒體遊戲發展與應用系 副教授
(4)獨立董事:黃祥穎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
宏全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華豫寧(股)公司獨立董事
立敦科技(股)公司薪酬委員
立隆電子工業(股)公司薪酬委員
(5)獨立董事:陳致成
匯理怡和資本(股)公司 董事長
(6)獨立董事:廖仁聖
華隆機械工廠(股)公司 業務經理
(7)獨立董事:鍾燕宜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教育學院輔導與諮商學系兼任教授。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