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02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6月30日函,本公司台南市
中西區星鑽段建案疑似施工不如理想造成板模及鷹架傾斜,
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爰勒令停工。
4.處理過程:對於本次工安事件,本公司皆於第一時間積極處理,
針對施工不如理想部分,本公司將立即拆除重新施作,
並將邀約第三方公正單位(臺南市土木技師公會)
現勘,以利符合相關規範與建築物結構安全。
5.處分情形:目前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函文,勒令停工。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目前主管機關裁罰營造廠金額為新台幣18000元,
該案並配合停工檢查,對本公司財務及營運無影響。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
尚未確認。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後,再予復工。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