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03
2.公司名稱: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114年9月17日起改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4年9月17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駕臨或郵寄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
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聯絡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