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公司名稱: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辦理除息配發現金股利,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調整轉換價格。
6.因應措施:自除息基準日 114年8月3日起,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由
新台幣297.8元調整為新台幣280.2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