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4/10/16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軟體開發委任案,與國內廠商間生民事糾紛協商中,廠商 今主張本公司侵害其著作權並提起告訴,故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偵查大隊於 114年10月16日至本公司進行搜索及調查。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偵查大隊辦理。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營運正常,本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