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4/11/17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114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4/11/19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