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11/242.公司名稱:益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益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所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桃園分公司並聘任徐景生先生為桃園分公司經理人。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