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12/162.公司名稱:本公司、福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實質關係人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福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共同合作投資台北市大安區土地都市更新案,其投資比例為:本公司40%、福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6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