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響應2050淨零轉型政策,財政部國產署本週將公告首批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標的,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面積共74.96公頃,合計權利金底價約新台幣224.8萬元。
國產署副組長周富晨今天於例行記者會說明,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並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近2年積極研議建立標租造林、增加森林碳匯的新制度,已完成相關法令作業,將於本週正式上路辦理公告列標。
國產署預計26日公告花蓮縣光復鄉、台中市清水區、台南市新化區共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標租給具林業專業的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並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俗稱碳權),預計明年2月24日開標。
周富晨說明,對於這3處列標國有土地,各分署已整合同一縣市每宗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的國有閒置農業用地,將以「包裹式」的方式辦理公告列標,每標面積至少都達到20公頃以上。
國產署表示,預計公告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標的,包括花蓮縣光復鄉3宗,面積合計25.32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75萬9000元;台中市清水區等8宗,面積合計20.04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60萬1000元;台南市新化區1宗,面積合計29.60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88萬8000元。
投標資格方面,只要是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均得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權利金底價每公頃3萬元計算,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10年,租約期滿時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但若承租人不繼續使用時,應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得轉讓租賃權。
周富晨表示,得標廠商應自起租日起算2年內開始苗木種植作業,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再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依租約約定的分收比率10%分配減量額度予國產署。
周富晨補充,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必須提出造林規劃書,若造林樹種為木類每公頃至少要種植1000株,竹類則至少種植200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