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人工智慧(AI)基本法,數發部今天表示,此法旨在促進以人為本的AI研發與產業發展,建構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同時確立政府推動AI應遵循7大原則,兼顧發展與安全。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國科會。有關風險分類部分,三讀條文規定,數發部應參考國際標準或規範,推動與國際介接的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訂定以風險為基礎之管理規範,協助相關產業自行訂定產業指引及行為規範。
數發部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旨在促進以人為本的AI研發與產業發展,建構AI安全應用環境,落實數位平權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此法將確保技術應用符合社會倫理,維護國家文化價值及提升國際競爭力,奠立法制基礎。
數發部說明,因應近年AI技術發展快速,國科會於民國113年起著手法案草擬,多次徵詢產、官、學等意見,舉行專家會議,並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進行法條討論,凝聚各界共識,於113年7月15日進行草案預告。114年由數發部接手推動法案立法作業,並研議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
數發部表示,立法過程中,立法院多位委員關注此法,自114年4月起召開多場法案公聽會及審查會議,數發部參與討論並積極溝通,各方協力使其逐步臻於完備。
數發部指出,此法確立政府推動AI研發與應用7大原則,包含應遵循永續發展與福祉、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與資料治理、資安與安全、透明與可解釋、公平與不歧視、問責。
執行過程中,應兼顧社會公平及環境永續,提供適當的教育及培訓以降低數位落差;同時,建立資安防護措施,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並對AI的產出做適當資訊揭露或標記。
數發部說明,此法推動具體重點包含寬列AI預算,辦理AI產業獎補助及優惠措施、提供友善創新實驗環境、推動人才交流與基礎設施及建立資料治理機制,為台灣AI產業打造創新友善的生態圈。
數發部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後,政府將持續扮演跨部會協調平台,引導台灣從半導體優勢邁向軟硬整合,在落實人權保障與數位平權的基礎上,全力推動AI產業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