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0
2.公司名稱: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9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52100號函示辦理。
(2)本公司因短期融通資金對子公司(謙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55,000仟
元和45,000仟元有逾個別限額40,128仟元之情事,應訂定改善計劃、按季公告執行
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因本公司營運虧損,致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報淨值下降,導致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資
金貸與金額限額降低。
(2)茲訂改善計畫如下:
本公司對謙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新台幣45,000仟元,業於113年
8月9日獲得全數清償。
本公司辦理減資792,000仟元彌補虧損,此案業經主管機關於113年9月6日審核通過,
公司淨值預計增加,個別資金貸與限額預計將超過55,000仟元,個別資金貸與超限
的情事即解除。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