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7
2.公司名稱:華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3915號
函辦理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13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下:
(一)承諾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三年度與截至最近期業績變化之合理性。
2.銷貨集中第一大集團之必要性、合理性、營運風險暨因應措施
(二)本公司承諾於最近期股東會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6.因應措施:
(一)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之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
(二)本公司將於114年股東常會增選一席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