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1
2.公司名稱: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催繳期間自113年9月9日至113年10月9日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自113年10月9日下午3點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3年10月22日撥入該股東
登記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