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6
2.公司名稱:神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已於113年10月16日截止,惟有部分認股
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17日至113年11月18日
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請於前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繳款,逾期未繳
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作
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其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23611300)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