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0/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現為配合考量本公司實際運作及未來營運規劃所需。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自股東會決議之日(113/06/06)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變更後:自股東會決議之日(113/06/06)起一年內分「六」次辦理。
6.預計執行進度:視實際運用情形。
7.預計完成日期:視實際運用情形。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僅係辦理次數增加且未有股權稀釋之虞,對股東權益並無不利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於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