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18
2.公司名稱:佳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0月
18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母公司遠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生技)
之簡易合併案,並暫定民國113年11月30日為合併基準日。
合併後遠生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自合併
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遠東生技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
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止之期間內,檢
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園區
街3號13樓)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