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22
2.公司名稱:簡訊王數位媒體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100%股份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經臺北市政府於113年10月21日核准,變更公司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由「簡訊王數位媒體有限公司」變更為「簡訊王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