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瑞穗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總額度人民幣8億元之三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最後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准。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10.具體目的: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契約起訖日期自首次提款日起至屆滿三年之日止。
2.最後總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准,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