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本公司尚未洽定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對
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量,藉由私募資金引入,借重策略性
投資人之長才,協助本公司多元化及多角化經 營之營運拓展,以期改善
公司結構,有助於公司穩定成長,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
(3).特定人之選定方式,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
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目前應募人尚在洽詢中,並未洽定。然為提高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
可行性,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擬包括內部人及關係人,其餘應募人
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仟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私募總股數以不超過10,000仟股為限,每股面額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定價日
(113年10月28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之股價,或定價日(113年10月28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發行價格以不低
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定價依據。經計算後參考價格為新台幣45.99元,
本次實際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36.79元作為本次私募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購置設備之資本支出及營運週轉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擴充營運規模爰有資金需求,
評估公開募集的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
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0/28
11.參考價格:45.9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6.79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以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8規定外,均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