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吳培基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吳培基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培基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順昶先進貿易(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青陽北路28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塑料製品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