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銀行上海分行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三年期。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年期中期放款,額度RMB6億元。
惟主辦銀行可視募集情形經與本公司協商同意後,在總額度20%範圍內增減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0.具體目的: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