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AEON MOTO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88,07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8,71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金及償還短期借款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49,5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提前召開致餘額重複計算,實質並無超限情事
2.美金貸與額度依11月6日平均匯率換算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