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93%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91,86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6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資金營運需求,本公司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等值本票
(2)價值(仟元):180,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2,1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19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83,7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9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8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當日註銷背書保證金額8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