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10,000,000元/股數:1,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10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10%。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放棄認購、逾期未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
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認股權利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1月18日。
(2)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期間為113年11月19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有意認購者限於
113年11月21日前完成認股手續,股款繳納期間自113年11月22日起至113年11月26日
止,特定人繳款至113年11月26日止,必要時得調整之,並訂定113年11月26日為增
資基準日。
(3)有關發行新股相關日程若有異動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