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東莞紅翔金屬導體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對間接百分之百持有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
為其營運資金需要於金融機構融通之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70,15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0,4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93,2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8,89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2,84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為間接百分之百投資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之金融機構融通背書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東莞厚街溪頭太空梭電線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對董事會決議通過對間接百分之百持有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
為其營運資金需要於金融機構融通之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70,15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4,0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08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為間接百分之百投資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之金融機構融通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70,15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57,32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83.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