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公司名稱: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慧鴻)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放棄本公司應認購之慧鴻股權。
二、慧鴻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新股,
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10%供
慧鴻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計500,000股,其餘發行股數
之90%計4,500,000股,由本公司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本公司放棄認購該增資案
之全部認購權利,將認購權利轉之給本公司全體股東,由得認購時最近一次停止
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持股比例優先認購。其認購條件依本公
司之股東持股比率計算得認購股數達1,000股(含)以上始有參與認購權利。本公司
之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擬由慧鴻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三、本次慧鴻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200,000,000元增加為新台幣250,000,000
元,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因放棄本次普通股現金增資認股案將由100%下降為80%,
評估本次放棄認購股份並不影響本公司對慧鴻之控制力,並洽請會計師出具就價
格合理性及股東權益之影響意見書。
四、本釋股案相關基準日時程如下:
(1)本公司除權交易日:113/12/12
(2)鴻碩(二)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13/11/25~113/12/20
(3)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113/12/15(因12月15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
12月13日)
(4)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13/12/16~113/12/20
(5)本公司股東認購「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股票認股基準日:
113/12/20
(6)現金增資繳納期間:113/12/26~114/1/3
五、本公司放棄參與慧鴻本次現金增資,轉由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案,未來如因法令
變更、或因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或調整時,及本案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授
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依113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