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雄市阿蓮區復安段部分⼟地
2.事實發生日:113/11/13~113/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積:3,400.16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70元
(3)租⾦總⾦額:每⽉新台幣238,000元
(4)使⽤權資產⾦額:新台幣13,480,66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黃炳綸(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營運考量及地點關係選定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黃文松
(3)前次移轉之所有權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7年1月25日、民國107年5月2日、民國113年10月7日
(5)前次移轉金額:贈與及買賣價金新台幣4,488,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2)取得日期及價格:民國107年1月25日、民國107年5月2日及
民國113年10月7日;贈與及買賣價金新台幣4,488,000元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季付,每季租金新台幣714,000元
(2)租賃期間:自民國113年12月1日起至民國118年11月30日止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周邊地段訪價⾏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錦華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4231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常營運使⽤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國113年11⽉13⽇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國113年11⽉13⽇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3,540,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