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5
2.公司名稱:台灣類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經董事會決議自114年02月15日起,改委由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113年11月15日保結稽字第1130025621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114年2月15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
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
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
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528-89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