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王業投資有限公司/林沛毅
董事:陳建元
獨立董事:陳彥价
獨立董事:陳小雯
獨立董事:林昀珊
獨立董事:趙志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林沛毅 王業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陳建元 泳金企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陳彥价 群策法律事務所 顧問律師
獨立董事:陳小雯 上揚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
詠恆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獨立董事:林昀珊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元創精密車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趙志強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特助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