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8/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8月9日決議發行新股為對價之方式與神雋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神雋」)進行股份轉換,由本公司取得神雋已發行百分之百股權,本
公司與神雋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2月1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據股份轉換契約約定,若所有本股份轉換交易完成前應取得之核准、許可
或同意未能於前開日期前取得,則於該等核准、許可或同意均已取得且其他
先決條件均達成後十個營業日內,雙方應共同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因本公
司於114年1月2日方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核准函,經雙方協商,
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月15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