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1/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月30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於不超
過6,000,000股(含)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因辦理期限即將屆滿,扣除第二次擬發行之1,000,000股,
尚未募足之4,000,000股,將不繼續辦理之。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