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3/4/12~113/4/12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自然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開發土地範圍: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區土地,
土地面積預計約16,131坪(重劃前)、約8,342坪(預估重劃後)
(2)合建分配比例:約計地主分配35.65%~43.31%;建方分配56.69%~64.35%
(3)本公司預計參與投入金額約新台幣137.34億元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評估價值:地主分配比例39.09%、建方分配比例60.91%
(2)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評估價值:地主分配比例39%、建方權益分配比例61%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孫維瀚
(2)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紫光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先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11)桃市估字第000072號
(2)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一一三)宜縣估字第OOOO五一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確切土地面積須待政府核定配地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