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6
2.公司名稱:神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000張,每張面額10萬元,上
限總額新臺幣1,0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8月2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1921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
1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2238號函准予展延募集期間至114年2月20日。
(2)茲因近期本公司所處產業股價波動較劇,為顧及認購人權益,擬申請廢止發行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6.因應措施:本案原申請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擬動撥現有借款額度支應。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