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11/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民國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原辦法核准
發行總額為1,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之
普通股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發行股數為
1,000,000股,並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考量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擬調整相關員工獎酬內容,
故取消董事會已核准之113年員工認股權辦法。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