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21
2.公司名稱:特爾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特爾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12月11日經董事同意
辦理現金增資,繳款期限之調整已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原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14年1月20日至1月21日,
為使特定人能有充裕作業準備時間,業經董事長於114年1月21日同意,
擬延長113年度現金增資特定人認股繳款時間至114年2月10日止,
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4年2月1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作業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