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14/01/222.公司名稱:樂威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取得樂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並致力於發展AI算力中心投資、建置與雲端運營等相關業務。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