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麗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847,02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7,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7,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向銀行申請續約母子公司共用融資額度,需由本公司對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7,48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07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額度到期日止,或銀行融資完全清償。
(2)日期:
實際契約日期以銀行核定之日期為準。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847,0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40,36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9.2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6.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113年3月5日對麗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額度217,000
仟元將於114年3月到期,本公司因應銀行融資授信作業,提早於
114年1月22日董事會通過母子公司共用融資額度續約案並微調對
該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為250,000仟元,故致事實發生日止對
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重複累計至497,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