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及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387,08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5,33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2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70,33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業務成長所需,為子公司銀行額度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至到期日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崑鼎背書保證嘉鼎TWD 2,350,000仟元至2030/11/30
信鼎背書保證嘉鼎TWD 1,175,000仟元至2030/11/30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3,978,48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359,45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0.6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1.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為本公司及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此次一併代子公司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對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
3.本公告所用之匯率及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以上個月底之數字計算
4.其他
(1)本公司及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計對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餘額為TWD3,770,333仟元,達第一項第二款應公告標準
(2)本公司及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計對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為TWD3,926,116仟元,
達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標準
(3)本公司及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計對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背書保證金額為TWD3,525,000仟元,達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