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款1.事實發生日:114/02/17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B1(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 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