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3/0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04/17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於113年04月17日股東常會
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股數3,000仟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
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