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內容:(一)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二)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4年03月31日至114年05月29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4年03月31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4年03月27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