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14/03/25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3.公司債相關資訊:(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股東常會作業事宜。(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4年04月27日至114年06月25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4年04月27日) 之前一營業日前(114年04月24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114/3/25序號1之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