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09
2.公司名稱:百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
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稱「試行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14年10月09日依試行辦法之規定,就114年發行中華民國境內
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一案,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