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款1.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4/11/172.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114Q3財報淨值已大於財務報告股本二分之一,且本期淨值較前期提升,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第1款之規定,故本公司之有價證券自114年11月19日起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3.公告內容:櫃買中心已公告本公司上櫃有價證券自民國114年11月19日起恢復普通交易方法。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4/11/19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