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9/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盛齊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齊」)與本公司進行
股份轉換(以下簡稱「本股份轉換案」)一案,原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15年
2月2日,雙方董事會同意變更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2月31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考量本股份轉換案本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之進度,暨因應產業競爭與集團整合
需求,依據盛齊114年9月18日第三屆第十八次董事會與114年10月8日114年第二次股
東臨時會對本股份轉換案之決議,暨盛齊與本公司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第七條7.1
,經雙方董事會同意變更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2月31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份轉換相關時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12月26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2月27日至114年12月31日
(3)股份轉換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