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9
2.捐贈原由:依據子公司日月光公司102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日月光公司預計未來將
捐獻每年至少一億元、至少三十年、總金額至少三十億元於台灣環保相關工作之推動,
以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為執行上開董事會決議,同時落實對社會大眾承諾與積極推動
CSR相關工作,日月光公司115年(第十三年)捐贈新臺幣一億元予財團法人日月光環保
永續基金會代為執行環保相關公益活動。
3.捐贈金額:新臺幣100,0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日月光環保永續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子公司日月光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