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4
2.公司名稱:川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
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11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二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於同日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
三、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24日止,並無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之「國內
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提出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