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1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曾國棟-友尚(股)公司 董事長
黃偉祥-大聯大控股(股)公司 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曾國棟:
群傳媒(股)公司 董事
黃偉祥:
捷元(股)公司 董事
鵬瑜(上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世平偉業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鑫加淘(上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1/1~117/12/3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由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會職權,經主席徵詢各董事後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偉祥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鵬瑜(上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世平偉業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鑫加淘(上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鵬瑜(上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泰谷路88號5層517室
世平偉業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莘莊工業區
金都路3688號
鑫加淘(上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嘉定區金沙江西
路1555弄37號7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鵬瑜(上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世平偉業國際貿易(上海)有限
公司:電子產品等之銷售
鑫加淘(上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室內兒童主題樂園、通訊器
材批發零售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